为落实上级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加强进出人员、车辆管 理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到位,特通知 如下:
1、 餐饮公司、物业公司、工程施工公司及供应商机动 车辆,须经审批、备案后进出校园,未经审批、备案的车辆, 禁止进出校园。
2、 餐饮公司、物业公司、工程施工公司及供应商的摩 托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禁止进出校园,确需进出校园的,须 报请后勤服务中心审批,并报保卫处备案。
3、 餐饮公司、物业公司及工程施工公司人员进出校园, 须出示《疫情防控期间人员出入证》,无出入证、无备案、 测量体温异常的人员,禁止进出校园。
4、 餐饮公司、物业公司、工程施工公司及供应商机动 车辆、人员进出校园审批、备案程序:首先报请后勤服务中 心审批,审批同意后报保卫处备案。
餐饮公司、物业公司、工程施工公司及供应商办理《疫 情防控期间人员出入证》及车辆备案地点:行政楼428,联 系电话:15803713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