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应当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于提升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质量和职业生涯前景具有重大意义,提高学生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已经成为法学专业人才教育培养的关键。
长期以来,检察系坚决遵循学院“一总三分”的人才培养思路和目标,紧紧围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本科教育教学,成效显著,2016年通过率为16.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7年,为了更好地引导学生重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切实帮助学生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检察系结合本系和学院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主要包括:

与华旭司法培训学校合作
1、与有实力、更诚信的华旭司考郑州分校签订了合作协议,在学院设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训中心,双方共同商定教学计划,学院辅导员全程参与,严格管理,坚持每天组织学生集中观看视频,不定期进行模拟考试,对成绩优秀的及时予以奖励,邀请资深教授面授,学习方式灵活多样,措施得力,效果良好。

辅导班学生认真复习
2、成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师资库,指定检察系优秀教师分专业收集考试资料,研究考试规律和特点,着力提高教学水平和辅导能力,努力打造自己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师资队伍。

本科生专业导师
3.实行专业导师制,着力在教师和学生之间建立一种“导学”关系,以便针对学生个性差异,因材施教,使学生尽快融入大学的专业学习,尽早准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4.将应试准备与日常教学深度融合,准备为每一位专业课教师配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要求在平时授课时紧紧围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学设计授课重点、授课方法、考试内容等。

大二本科生晚自习
5.坚持晚自习制度,每周日到周四晚组织大一、大二学生观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授课视频,引导学生逐步完成“他律”到“自律”的转变,形成人人爱学习、人人比学习的良好学风。
法学教育事业任重而道远,检察系将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社会培养更多的“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