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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检察官学院科研基金资助项目2014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2-24    浏览次数:

关于申报国家检察官学院科研基金资助项目2014年度课题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家检察官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十二五”时期国家检察官学院发展规划》,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术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国家检察官学院2014年度科研基金资助项目课题指南》,现已公布。有意申请者阅读如下要求:

一、申报人员范围

2014年度国家检察官学院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的申报人员范围为:

(1)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师;

(2)国家检察官学院聘请的兼职教授、职务犯罪研究所兼职研究员、检察教官和初任检察官资格培训导师;

(3)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其直属事业单位人员;

(4)国家检察官学院各分院教师;

(5)国家检察官学院各教学实践示范基地检察院的检察官;

(6)国家检察官学院博士后工作站研究人员。

每人限报一项,鼓励合作申报。

二、项目要求

1.课题研究应紧密联系法治理论、司法改革与实践,提出具有独到见解的最新研究成果。

2.一般课题研究成果字数控制在1万字左右,重点课题研究成果字数控制在2-3万字,课题均应于立项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3.重点课题研究成果必须发表在核心期刊或权威期刊上,一般课题研究成果原则上应发表在核心期刊上,成果发表时应以脚注的形式注明“此课题系国家检察官学院2014年度科研基金资助项目”。

4.课题成果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办理结项,其中,重点课题按要求应在核心期刊或权威期刊上发表后方视为完成;未经审定或审定不通过者,按《国家检察官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办理。

三、资助额度和方法

本年度重点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一般课题资助经费6千元。首次支付课题启动费均为2千元,剩余经费在课题成果经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按要求办理结项手续后一次性支付。

四、申报与评审程序

申报国家检察官学院科研基金项目,须填写《国家检察官学院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经学院科研部审查后提交院学术委员会审议。

1.项目公告后,符合申报条件者即可下载项目申报书,按要求认真填写。

2.课题立项由院学术委员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决定。

3.《国家检察官学院2014年度科研基金资助项目课题指南》所列选题为研究方向指引,可在参考选题范围内自行命题。除所列明的课题外,也可自拟其他选题,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议认可,亦可列为资助课题。

申报者请于2014年2月28日前将填写好的《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交到学院科研部,另请发送电子稿至科研部电子邮箱,文件名及邮件名请注明申报人+申报单位+申报题目。邮箱:dingyuming911@163.com.

申报者可登陆国家检察官学院网站(http://www.jcgxy.org/或“国家检察官学院”)下载《国家检察官学院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请按要求打印。

联系人:丁玉明,杨艳华

电话:69970223,69970229

科研信息中心

201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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