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建设优良教风、学风,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第十周至第十三周为期中教学检查时间。为认真作好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风情况
对教师基本教学文件、教学运行秩序进行检查。
2.学风情况
检查学生的到课率情况,课堂纪律和课后学习情况,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引导学生形成良好学风。
3.教学环境检查
对教学设备的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采取合理有效的管理措施。
二、检查形式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采用学院检查和系(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系(部)开展检查为主。
1、各系(部)成立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制定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并交教务处。
2、各系(部)要按照检查内容的要求,认真组织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对本系(部)任课教师基本教学文件进行检查。听课教师应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其中教师听课记录表交各系、部保存,系(部)主任听课记录表交教务处保存。
3、各系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使用调查表等方式,全面掌握本学期的教学运行情况,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查找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
4、教务处负责督查各系(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组织落实情况与效果。统一安排学院领导听课。
5、各系(部)要对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教学检查工作,对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做出书面总结。
三、时间安排:
1、第九周(10月25日—10月26日)教务处下达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布置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各系(部)召开本部门动员会,布置本部门的教学检查工作。
2、第十周至第十三周(10月31 日— 11月25日)各系组织实施检查工作,教务处对全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3、第十四周(11月28日-12月2日),检查结束,各系(部)要认真分析、总结,书面总结交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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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