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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检察方向)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发布日期:2011-09-26    浏览次数:

法学专业(检察方向)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一)总体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法治建设的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毕业后可以在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其他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社会的奉献精神;具有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

2.专业技能素质:掌握法学专业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应用技巧,具备必要的经济学、管理学知识和人文素养;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动态和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趋势;受到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技能的良好训练,具备法律职业伦理品质,具有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文化素质:具有比较扎实的外语、计算机知识及较强的应用能力;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具有较宽的知识面以及向专业知识深度和广度发展的基本能力。

4.身心素质: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卫生习惯,受到必要的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有健康的体魄;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美育修养。

二、培养途径与手段

(一)培养途径

采取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包括专业体验、司法感知、社会实践、模拟审判、创业教育、毕业实习等)相结合的方式,同时积极开拓第二课堂,通过阅读推荐书目,参加学术讲座,开展社会调查和法律咨询等活动,实现培养目标。

(二)教学方法

坚持教师讲授与学生自学相结合,课堂着重讲授重点和难点内容,在传统的讲授法之外,充分运用案例教学法、讨论教学法、科研教学法、启发式教学法、模拟法庭、疑案辩论等教学方法,邀请司法部门和律师等实务界专家给学生授课,实现理论与实践、课堂与实务的结合。

(三)教学手段

广泛推行多媒体教学手段,充分利用网络辅助教学平台和案例分析实验室,通过模拟法庭、庭审研讨等,使学生掌握庭审知识与技巧,熟悉庭审程序。

三、学制、最低毕业学分与授予学位

(一)学制

标准学制4年,弹性修业年限3至7年。

(二)最低毕业学分

毕业最低总学分164学分。其中必修课116学分;选修课22学分;集中实践教学26学分。

(三)授予学位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四、主干学科、主要课程

(一)主干学科

法学

(二)主要课程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法等。

五、课程结构与学分及学时分配

课程

性质

课程类别

学分

比例(%)

课堂

教学

学时

课内

实验

学时

课外

实践

学时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公共基础课

25

41

833

662

64

107

14

11

10

8

2

2

0

0

学科基础课

26.8

44

792

722

0

70

10

12

14

8

4

0

0

0

专业课

18.9

31

600

554

6

40

0

0

0

7

13

13

0

0

小计

70.7

116

2225

1938

70

217

24

23

24

23

19

15

0

0

选修课

13.4

22

396

317

0

79

2

2

0

2

5

10

6

0

课程

性质

课程类别

学分

比例(%)

课堂

教学

学时

课内

实验

学时

课外

实践

学时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理论教学学分

/学时、各学期周学时合计

84.1

138

2621

2255

70

296

26

25

24

25

24

25

6

0

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学分

15.9

26

实践环节各学期学分分配

2

1

1

1

1

2

10

8

最低毕业学分

100

164

各学期课堂教学

实际上课周数

13.5

16

16

16

16

16

16

0

六、专业课程进程表

课程

类别

第一学年

第二学年

第三学年

第四学年

学科

基础课

法理学

宪法学

民法学(总论)

刑法学(总论)

中国法制史

民法学

(分论)

刑法学

(分论)

刑事诉讼法学

外国法制史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

国际法学

专业课

经济法学

商法学

检察业务概论

知识产权法学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环境与资源法

职务犯罪侦查理论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

公诉实务

职务犯罪侦查实务

选修课

法律逻辑

影视鉴赏

戏曲鉴赏

共4学分选修2学分

美术鉴赏

证据学

合同法

法律文书

刑法学专题

犯罪学

控申检察实务

民行检察实务

犯罪心理学

书法鉴赏

共14学分选修10学分

律师实务

税法

法律职业伦理

诉讼法专题

中国法律思想史

模拟法庭演练

司法考试专题

国家公务员考试专题

共14学分选修6学分

七、实验实训课程进程表

实验实训

类别

第一学年

第二学年

第三学年

第四学年

基础实验

大学计算机基础实验

程序设计基础实验

学科

基础实验

民法学

(总论)

刑法学(分论)刑事诉讼法学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

专业实验

商法学

经济法学

知识产权法学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公诉实务

综合实训

模拟法庭演练

八、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安排

(一)必修课

类别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开设

学期

学时

学分

课堂教学

学时

课内实验

课外实践

学期(周学时)

公共基础课

0601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4

54

3

32

22

2

060102

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Ⅰ)

5

54

3

32

22

2

060103

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Ⅱ)

6

54

3

32

22

2

060104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6

2

27

9

2

060105

思想道德修养

1

36

2

26

10

2

060106

大学语文

1

52

2

52

4

060107

大学英语(Ⅰ)

1

78

4

78

6

060108

大学英语(Ⅱ)

2

64

4

64

4

060109

大学英语(Ⅲ)

3

64

4

64

4

060110

大学英语(Ⅳ)

4

64

4

64

4

060111

体育(Ⅰ)

1

36

1

26

10

2

060112

体育(Ⅱ)

2

36

1

32

4

2

060113

警察体育(Ⅰ)

3

36

1

32

4

2

060114

警察体育(Ⅱ)

4

36

1

32

4

2

060115

大学计算机基础

2

48

2

16

32

3

060116

Visual basic程序设计

3

64

3

32

32

4

060117

形势与政策

7

21

1

21

小 计

833

41

662

64

107

学科基础课

060201

法理学

1

72

4

65

7

5

060202

宪法学

1

72

4

65

7

5

060203

民法学(总论)

2

72

4

64

8

4

060204

民法学(分论)

3

72

4

64

8

4

060205

刑法学(总论)

2

72

4

64

8

4

060206

刑法学(分论)

3

72

4

64

8

4

060207

民事诉讼法学

4

72

4

64

8

4

060208

刑事诉讼法学

3

72

4

64

8

4

060209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4

72

4

64

8

4

060210

中国法制史

2

56

3

56

4

060211

国际法学(双语)

5

56

3

56

4

060212

外国法制史

3

32

2

32

2

小 计

792

44

722

70

类别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开设

学期

学时

学分

课堂教学

学时

课内实验

课外实践

学期(周学时)

专业课

060301

环境与资源法

5

36

2

32

4

2

060302

知识产权法学●

5

54

3

48

6

3

060303

商法学

4

54

3

48

6

3

060304

国际私法(双语)

6

54

3

48

6

3

060305

国际经济法学(双语)

6

54

3

48

6

3

060306

经济法学

4

72

4

64

8

4

060307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5

36

2

32

4

2

060308

检察业务概论

5

64

3

64

4

060309

公诉实务

6

64

3

58

6

4

060310

职务犯罪侦查理论

5

64

3

64

4

060311

职务犯罪侦查实务

6

48

2

48

3

小 计

600

31

554

6

40

(二)选修课

类别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开设

学期

学时

学分

课堂

教学

学时

课内实验

课外实践

学期(周学时)

选修课

060312

律师实务

7

36

2

30

6

2

060313

法律逻辑

1

36

2

36

2

060314

合同法●

5

54

3

48

6

3

060315

税法●

7

36

2

30

6

2

060316

法律职业伦理●

7

18

1

18

1

060317

诉讼法专题

7

36

2

36

2

060318

中国法律思想史

7

36

2

36

2

060319

法律文书

6

36

2

32

4

2

060320

证据学

5

36

2

30

6

2

060321

控申检察实务

6

36

2

32

4

2

060322

民行检察实务

6

36

2

32

4

2

060323

刑法学专题

6

36

2

30

6

2

060324

犯罪学

6

36

2

30

6

2

060325

犯罪心理学

6

36

2

32

4

2

060118

美术鉴赏

4

36

2

32

4

2

060119

书法鉴赏

6

36

2

32

4

2

060120

影视鉴赏

2

36

2

32

4

2

060121

戏曲鉴赏

2

36

2

32

4

2

060326

模拟法庭演练●

7

36

1

6

30

1

060327

司法考试专题●

7

36

2

36

2

060328

国家公务员考试专题●

7

36

2

36

2

小 计

396

22

317

79

注:

1.公共基础课程。英语课每周1学时听说课;《形势与政策》,第1-7学期,每学期3学时,学分计在第7学期。

2.双语课程。用双语教学的课程,在课程名称后加括号标注“双语”字样。

3.选修课程。第一、四、五学期为限选,第二学期选1门,第六学期选5门,第七学期选3门。

4.应用类课程。标注“●”符号的课程为要聘请校外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来进行2学时授课的课程。

5.成绩考核。课程考核不分考试或考查。考核方式采用笔试或口试、开卷或闭卷方式进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军事训练采用个人总结、班组评定的方式考核。

6.课堂教学理论上课学时和实际上课学时。“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安排”中的周学时和总学时为理论上课学时,各学期课堂教学实际上课学时要根据集中实践环节在各学期的具体安排来确定。

7.中国法制史和国际法学(双语)实际上课为14周。

九、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安排表

类型

名 称

学分

学时

周数

实践方式

按学期分配周数

入学教育

0.5

集中

0.5

军训(含军事理论)

2

36

2

集中

2

认识实习

1

1

集中

1

专题辩论

1

1

集中

1

法律咨询

1

1

集中

1

社会调查

1

1

分散

1

学年论文

2

2

分散与集中

2

模拟审判

1

1

分散与集中

1

校内模拟实习

2

2

集中

2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

1

18

集中

6

4

2

4

2

创业教育

2

2

分散与集中

2

毕业实习

6

6

分散与集中

8

毕业论文(设计)

6

6

集中

6

合计

26

注:

1.军事理论与军事训练。在新生正式入校上课以前,集中军事训练2周,军事理论课在第一学期开设,每周2学时,由学校统一安排,记2学分。

2.认识实习。安排在第二学期,时间为1周,计1学分。

3.专题辩论。安排在第四学期,时间为1周,计1学分。

4.法律咨询。安排在第五学期,时间为1周,计1学分

5.学年论文。安排在第六学期,时间为2周,计2学分。

6.社会调查、校内模拟实习和毕业实习、毕业论文

(1)社会调查。社会专业调查和暑期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在第四学期暑假,结合本专业的特点进行为期1周以上的社会实践活动。要求必须写出社会实践总结,并评定成绩,计1学分。

(2)校内模拟实习和毕业实习。第七学期安排学生在校内实验室进行为期2周的校内模拟实习,第八学期到实习基地进行为期8周的校外毕业实习,计6学分。 要求结合实验和实习内容写出实验和实习报告,并在实习期间搜集资料,为撰写毕业论文作准备。

(3)毕业论文。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毕业论文的撰写, 论文不少于10000字。论文完成后,由学院论文评审小组组织进行论文答辩,并评定成绩,计6学分,时间为6周。

7.模拟审判。安排在第七学期,时间为1周,计1学分。

8.创业教育(创业设计)。安排在第七学期,时间为2周,计2学分。

9.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安排在1-7学期进行,计1学分,18学时,学分统一计在第七学期,由招生就业办组织实施(含考核)。

十、第二课堂指导性方案

时 间

教学安排

目 的

任务与要求

备注

第一学期

读名著

提高文化素质

完成读书笔记

第二学期

读法学专著

扩大专业知识广度

完成读书笔记

第三学期

读相关专著、期刊

拓展专业知识深度

完成读书笔记

第四学期

专业讲座

提高论文写作能力

提交论文

第五学期

社会实践和调查

初步接触社会中的各种法律问题

完成并提交调查报告或论文

第六学期

法律咨询

解决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法律问题

提交心得体会

第七学期

模拟审判

加深对程序法和实体法的理解

提交审判模拟审判总结

第八学期

国家司法资格考试考前培训

取得司法资格

通过模拟考试

十一、本专业课外阅读书目

序号

书 名

作者

序号

书 名

作者

1

法哲学范畴研究

张文显

2

论法的精神

孟德斯鸠

3

古代法

梅因

4

比较宪法

王世杰 钱端升

5

民法要义

梅仲协

6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

王泽鉴

7

日本民法典

王书江

8

德国民法典

郑冲 贾红梅

9

法律与宗教

伯尔曼

10

认真对待权利

德沃金

11

科宾论合同

科宾

12

比较民事诉讼法初论

沈达明

13

德国民商法导论

罗伯特•霍恩

14

英国商法

董安生

15

民法总则

王泽鉴

16

超越法律

波斯纳

17

民法总论

史尚宽

18

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博登海默

19

论美国的民主

托克维尔

20

法治秩序的建构

季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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