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介
闫海潮,男,1971年出生,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先后从事法学教师、律师工作,2005年进入检察机关,一直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2009年10月至2011年1月,借调至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司法改革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调研工作,参与了“两高”《关于对民事审判活动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等两项会签文件起草工作。现任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检察员,兼任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民行处检察官助理,河南省“双千计划”人员,现挂职申博sunbet官网。全国检察机关民行检察人才库人员,河南省民行检察十佳办案能手,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检察教官。所办案件获评河南省首届民行检察十大精品案件,全国检察机关首届民行检察十佳法律文书。根据河南省“双千计划”安排,2016年10月起在申博sunbet官网挂职任教两年,讲授行政法、合同法课程。

利用上网裁判文书辅助部门法教学
闫海潮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特别是部门法的教学,不仅应当注重部门法理论基础和现行法律体系和法律规则的学习掌握,也要教会学生初步掌握运用法律理论和法律规范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了增强法学教育的实践性,传统的方法一般是采用教学案例辅助教学,这些教学案例有的是从真实案件中改编、删节、简化而来,有的是教师根据“知识点”、“考点”自行设计的虚构案例,用于说明、解析某一个或几个法律知识要点。案例只是作为讲授知识的辅助工具,因此案例大多过于理想化,与真实的法律纠纷还有相当大的距离。这种案例教学方法并不能教给学生真正面对真实纠纷、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
裁判文书的上网对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带来深远的、革命性的影响。数以千万份的各类裁判文书将直接改变法律教学的内容和方式。在去年开始讲授行政法课程时,我就开始思考和尝试直接利用上网的裁判文书进行辅助教学。我的方法是:

一、选择法律文书资源库。公开并且免费的资源库,首先是“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当然是最权威的,数据量也最庞大,特别是最高法院判决既新且全。但缺点是近一段时间来该网站的拥堵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而且搜索功能和体验也很差。其次,可以选择“OPENLAW”和“无讼”,搜索功能很强大。还可以使用微信搜索。目前很多法律微信公众号如“法客帝国”、“保全与执行”、“民商事裁判规则”,都在不遗余力地总结和推广典型判例文书。
二、搜索、选择裁判文书。根据课程进度和讲授知识的重点、难点搜索和选择教学案例。一是要尽量选用最高法院裁判的案件、最高法院公报案例、指导性案例文书。二是要选用对知识点相关内容论证较为充分细致的优秀案例文书。三是选用能够说明一个知识点的多个不同侧面的案例。四是可以从正反两个方面选择案例。如合同法上的缔约过失,可以选择法院判决缔约过失成立的案例和判决缔约过失不成立的案例,进行对比。有时也可选择法院判决错误、论证说理错误的案例,即便最高法院裁判文书中也有判决说理不当、错误的。教学中发现,教师在对法院错误裁判进行讲解分析时,学生们会更为关注。
三、利用微信向学生传递裁判文书和教学资料。以往法学教育中很少利用真实裁判文书进行教学,主要困难可能一是裁判文书很难搜寻获取,另一个困难就是向学生大量复制分发既需要经费也耗费人工和精力。但在4G和微信时代这些障碍已经不存在。案情较为复杂的案例文书可以在上课前一两天通过班级微信群发给学生提前了解、预习,课堂上简单讲解的案例文书会在课后微信传给学生进行详细学习了解。


四、通过课堂讲解案例,引导学生提高研读裁判文书的兴趣。在课堂教学中不仅要以裁判文书为例讲解知识点,还要引导学生注意裁判文书怎样从事实和证据细节中分析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学习法官是怎样展开具体论证的,提高学生对真实案例的兴趣和研读裁判文书的兴趣。
利用上网的裁判文书进行辅助教学,对于部门法教学、法律文书和写作的教学都具有重要意义。我本人只是初步进行了尝试运用,教学方法还不成熟,希望大家批评指正。